广东/惠州-2026-05-21 00:00:00
交易信息 (终止) | |||
| 标的名称: | 平海水厂综合楼第***层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东[****]***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 **:**:** |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 |
| 底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报价幅度(万元): | *.**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交易条件说明 | ||||||||||||||||||||||||
惠州水务集团惠东水务有限公司物业招租项目 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出租标的及挂牌底价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所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涉及高风险、高污染、高噪音或可能干扰水厂运营及公共安全的行业。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需独立承担租赁期间的全部责任。 *、行业准入限制 根据安全规范及合同条款,明确从事以下的行业/工作类型禁止参与竞价: (*)化工生产、危化品储存及经营;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加工或仓储; (*)高污染排放行业(如电镀、印染等); (*)娱乐场所(***、酒吧等); (*)高噪音作业(如机械加工、金属切割等); (*)非法经营活动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业务。 *、允许从事的行业/工作类型: 中小型企业办事处、环保/水务关联企业、信息技术服务、咨询类企业等,以及其他经出租方审核同意的低风险、合规行业。 *、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出租情况。 *、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确认租赁标的的现状(包括且不限于标的的外观、结构、装修、装饰、水电设施、消防安全防护设施等)已充分了解及无异议。 *、承租方需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申办营业所需的一切相关证照才可开业,并按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依法进行独立经营,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及承担风险,同时独立承担全部的经营费用及法律责任。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可依法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的物业,并没收保证金,如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将承租的物业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在承租物业的范围内新增未经审批的建(构)筑物或改变规划用途的建设; (*)拖欠租金超过* 个月的; (*)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活动的; (*)故意损坏承租物业的;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在限期内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违反《承租人安全行为规范》以及水厂安全管理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物业的情形。 *、若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该房屋(如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政策要求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收回该房屋),出租方应书面通知承租方退场,承租方在收到退场通知后,* 个月内无条件退出该房屋,将该房屋交还给出租方,房屋的附属设施以及补偿归出租方所有,合同终止,就此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安全承诺书签署。 **、竞得人中标后,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为 *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成交候进人应当在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该项目的成交手续。并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自收到我方出具的退保证金函和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系统产生成交候选人后原路原额无息退还。 **、相关挂牌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本说明和其他未详尽事宜由我方全权负责解释。如竞买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可在挂牌期间与我方(业主)联系。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 惠州水务集团惠东水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