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5-21 00:00:00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的委托,就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中央空调能源托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组织磋商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中央空调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包号、采购内容 |
**包 拟招一家服务单位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运用国内外最新的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实现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托管范围内中央空调系统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和数字化。通过建设智慧后勤管理平台,部署能源管理、设备管理、综合监控等系统实现智慧管理运营服务能力提升;通过综合能源管理、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和专业运营,实现能源费用管控、综合能源逐步降低、机电运行安全提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成交候选人 |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最终响应报价(统一折扣率) |
**%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磋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磋商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四、本评审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