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51号)
2026-05-21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51号)
吉林/长春-2026-05-21 00:00:00
吉林/长春-2026-05-21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长春理工大学春明湖校区大学物理实验中心建设项目(采购计划备*[****]******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全维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长江村河南屯新城木器厂办公用房
被投诉人*:长春理工大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号
被投诉人*: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号保合大厦**楼****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参数要求不合理。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此项目已发变更公告,参数做了重大调整,却没有重新报名,仅仅延期开标,违反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