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53号)
2026-05-21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53号)
吉林/长春-2026-05-21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辉弘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一克拉君顶国际****号**

被投诉人*:吉林财经大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我的家园*栋*单元***号房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报名结束后实质性修改采购文件,未依法重新接受报名。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敷衍、回避核心问题。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设置“不兼投不兼中”限制,违反兼投兼得原则,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投标。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存在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的问题限期整改。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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