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54号)
2026-05-21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54号)
吉林/长春-2026-05-21 00:00:00

吉财采购〔*******


一、项目名称

高质量科研服务数字化建设(二次)(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晟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号超达创业园**幢***号房

被投诉人*:吉林财经大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我的家园*栋*单元***号房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二次招标未针对废标原因进行实质性整改,涉嫌虚假招标。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评分项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价格分权重过低,且设置**%异常低价审查,限制中小企业价格优势。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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