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57号)
2026-05-21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57号)
吉林/长春-2026-05-21 00:00:00

吉财采购〔*******


一、项目名称

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 (标段一)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凯丰印刷厂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屯村村西南二排平房

被投诉人*:吉林省文化馆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浦东路**号

被投诉人*:中易造价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都·世界湾二期***号楼***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采购文件部分评分标准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中技术暗标评审规则过于严苛,对非实质性格式瑕疵均认定为无效投标,增加了投标人因微小疏忽而错失中标机会的风险。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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