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6-05-20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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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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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蓝天招代【****】第***号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采购联系人更正为:贺先生;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标准*技术和服务人员配备:
原内容:③上述所有人员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须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未提供或无法证明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对应评审项不予计分。可作为经验证明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与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项目甲方出具的岗位从业证明、体现该人员岗位经历的同类项目合同或履约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现修改为:③上述所有拟派人员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须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足以证明其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对应评审项不予计分。以下材料均可作为有效证明(提供*项或多项均可,需能明确对应岗位经历):投标单位与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项目甲方出具的岗位从业证明、体现该人员岗位经历的同类项目合同及履约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第三章采购需求增加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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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格 (*)以本报价期(每半个月)期初公布的基准价为比较基准,若“铜陵市农贸市场每日行情”中某品目在本报价期内任意连续*个自然日的每日市场价均价高于或低于基准价的**%以上 ,中标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后,自申请获批准之次日起至本报价期结束,该品目的每日结算价按申请日当日市场价乘以中标费率计算。临时调价期间,其他品目不受影响,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以假充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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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品类的要求及计量规则(按毛重结算):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对家禽、鱼类、蔬菜的清理加工:家禽去毛、去内脏、去爪、去头;鱼类去鳞、去腮、去内脏、刮除黑膜;蔬菜去根、去黄叶、去皮等。 *.结算时以加工前的毛重为计价依据。验收时,采购人将随机抽取样品,称量加工后的净重,并按下列最低净重率标准进行核验: ①活禽类(鸡/鸭/鹅):净膛重不低于毛重的**%; ②活鱼类:净重不低于毛重的**%(其中黄鳝、泥鳅等不低于**%); ③根茎类蔬菜(土豆、莴笋、萝卜等):净重不低于毛重的**%; ⑤叶菜类(青菜、菠菜等):净重不低于毛重的**%; ⑥花菜、西兰花:净重不低于毛重的**%。 *.若随机抽取样品的实际净重率≥约定最佳净重率,则该批次按实际毛重全额结算;若实际净重率<约定最佳净重率,则按“结算毛重=实际毛重÷约定最佳净重率”重新计算结算重量,并按此重量乘以中标费率支付;若实际净重率低于约定最低净重率的**%(即严重不足),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次全部货物,并要求供应商在*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 *、上述加工损耗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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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服务考核评分办法 年月 供应商名称:
备注: 本表由采购人具体负责实施,适用于管辖范围内的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日常考核。对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实际损失且当次考核扣分不超过*分的轻微违规,若为本合同期内首次发生,给予书面警告,不扣减当月考核分数。同一问题再次发生则正常扣分。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具体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京中路***号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