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关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2026-05-20
湖北/武汉 变更澄清
[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关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湖北/武汉-2026-05-20 00:00:00

关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湖北神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武汉市本级|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删除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技术要求”中所有关于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材料的要求,技术参数不变。
*.在原采购需求“六、其他要求”中新增一条,作为“(六)材料、货物进场检测及承诺要求”,具体内容如下:供应商所有用于本项目的材料、货物在进场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材料、货物对应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完整,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和采购文件要求。上述资料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该批次材料、货物方可进场使用;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或资料不合格的,材料、货物严禁进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未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违反承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中三、评审标准(三)评分标准,技术要求响应情况更正为“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技术要求”中的内容进行评审,本项总分**分:
(*)“▲”号标注的技术指标共**.*分,未满足或存在负偏离的每有*项扣*.*分,扣完为止;
(*)非“▲”号标注项共**.*分,未满足或存在负偏离的每有*项扣*.*分,扣完为止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进行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以上技术参数必须如实响应,如发现虚假响应,由响应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采购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请供应商下载更正后的最新版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神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 号长江产业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朱经理、严经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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