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水兴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属杨庄大樱桃苗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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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万元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枣庄水兴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属杨庄大樱桃苗木处置 |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
|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
转让底价**.****万元 |
| 资产来源 |
产权隶属 |
| 标的性质 |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报告文号枣盛德评报字(****)第**号 |
律师事务所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账面原值(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披露信息
|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
| 征集到*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是 |
|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前 |
挂牌期满后*工作日 |
|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审核级别 |
|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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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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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为杨庄大樱桃苗木约****株,挂牌底价******元,具体详见资产明细表,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截止前实地查勘,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不承担质量保证与瑕疵担保。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状况为由提出异议或要求调价,且本次处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本次转让价格仅为苗木价格,起挖、转运、吊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进场即视为转让方完成苗木的交付工作,进场后苗木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苗木移植;
*、受让方在起挖、转运苗木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以及所引起的安全责任、赔偿责任、环保责任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起挖、转运苗木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及污染转让方的现场及周边环境;废弃物等应清理、运走,不得丢弃在现场。
*、资产清单详见《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枣盛德评报字(****)第**号)。
*、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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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转让,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剩余尾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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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 评估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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