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类乌齐县类乌齐镇扎郭1号桥工程项目施工项目(A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20
西藏/昌都 变更澄清
昌都市类乌齐县类乌齐镇扎郭1号桥工程项目施工项目(A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西藏/昌都-202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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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类乌齐县类乌齐镇扎郭*号桥工程项目施工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条业绩要求描述错误,导致该处业绩描述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的业绩描述不一致,现修改投标须知前附表*.*.*条业绩要求内容为“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独立完成过至少*个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注: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其中任意二项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因工程量清单封面未盖业主单位公章现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封面。 *.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以此为准。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