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2026-05-20 00:00:00
关于水城区花戛乡天门村特色旅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日期:********** **:** 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次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水发改代赈〔****〕**号
六盘水市水城区花戛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水城区花戛乡天门村特色旅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专家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水城区花戛乡天门村特色旅居配套基础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编码:****-******-**-**-******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有: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道路修复工程、串寨路工程、步道工程、简易停车场工程。其中:
(*)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污水处理池*座、化粪池**座,污水管****米,检查井***座;
(*)道路修复工程:道路修复***米,共计*条;
(*)串寨路工程:新建串寨路***米,宽*米,共计*条;
(*)步道工程:新建步道****米,宽度*.*米,共计*条;
(*)简易停车场工程:简易停车场****平方米,共计*处。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直接建筑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万元,其余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六、项目务工组织及劳务报酬发放
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要求,组织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城镇相关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伍军人、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投工投劳获得报酬,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带动群众就业***人,其中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城镇相关失业人员*人、返乡农民工**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未就业退伍军人*人、脱贫人口***人、防返贫监测对象*人。
七、项目业主:六盘水市水城区花戛乡人民政府。
八、施工单位: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发改地区〔****〕***号)文件规定,同意项目业主委托水城区花戛乡天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施工单位,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招标。
九、工期:**个月。
接文后,请抓紧完成项目其他手续组织施工,完工后请及时报请验收。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