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2026年咸丰县“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服务
2026-05-20
湖北/恩施 中标结果
[咸丰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2026年咸丰县“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服务
湖北/恩施-2026-05-20 00:00:00
湖北/恩施-2026-05-20 00:00:00
咸丰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年咸丰县“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服务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咸丰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所在地区:咸丰县|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咸丰县“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咸丰县“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咸丰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老县政府*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恩施州桓盛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皇城广场**栋***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咸丰县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地点东门沟咸丰县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预付协议服务价款总额**%的费用,后续费用从签订服务后的第一季度开始按季度开始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通过银行转账,乙方收到款项后,需向甲方开具加盖公章的收款凭证。服务费仅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日常照料、生活保障、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服务内容,不得挪作他用。托养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时,预付款将优先抵扣已发生的服务费用。若预付款不足以覆盖当期费用,甲方需在收到结算通知后补足差额。本协议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万元) 收取比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计划备案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