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2026-05-20 00:00:00
- 时间:**********
-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华岐镇火石村山地果园水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中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原中标供应商名称:甘肃辰美晟商贸有限公司
二、项目核查及废标情况
本项目采购流程依法开展,并已于****年*月**日对外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示后,我单位收到社会公众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相关问题线索。采购人高度重视该举报事项,立即对本项目采购全过程、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响应资料、评审流程及中标结果开展全面复核核查工作。
经逐项核查核实: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分项报价及产品资料中填报的核心产品生产厂家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误将仅负责设备组装集成、无对应产品生产资质的集成商填报为产品原厂生产单位。因该填报单位仅具备设备组装、柜体集成整合能力,不具备本项目所需核心产品的生产制造资质及原厂生产能力,不属于对应产品合法生产主体。供应商将无对应生产资质的集成单位填报为产品原厂生产单位,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不满足项目合法供货及履约条件。
综上,为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规范政府采购交易秩序,保障项目采购质量及国有资金使用合规性,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撤销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三十二条。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 个工作日。
*.各潜在供应商、利害关系人如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本次项目废标及终止采购事宜,采购人已依法书面告知本项目所有参与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后续采购事宜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公告。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水市秦州区华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华岐镇辛大村*号
联系人:闫直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天宝名都**号楼***室
联系人:苟云龙 电话:************
甘肃恒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