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5-20 00:00:00
| [*]如皋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如皋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如皋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如皋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已由如皋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皋行审备〔****〕**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皋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如皋市。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慧停车泊位改造与新建(含路侧、退界区、封闭及小区停车场);围绕高速路口、国省干道、工业园区及运河干线布局重卡停车充电场站,配套光伏、储能及司机之家、维修中心;推进光储充一体化、智慧公交场站和城区重点区域停车及充电设施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换电站;同步升级并完善智慧停车相关云平台、诱导系统等,实现停车、充电、治理一体化,打造县域级智慧停车示范标杆。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运营(****)模式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运营期:**年;项目将分批开展建设,具体建设计划及运营管理以发包人指令为依据。 *.*.*质量要求:合格。 *.*.*其他:无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业深化设计,以及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绘制,参加巡检、交底会、现场会等工作,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设计变更、项目验收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内容。 *.*.*施工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主要包括:智慧停车泊位改造与新建(含路侧、退界区、封闭及小区停车场);围绕高速路口、国省干道、工业园区及运河干线布局重卡停车充电场站,配套光伏、储能及司机之家、维修中心;推进光储充一体化、智慧公交场站及城区重点区域停车及充电设施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换电站;同步升级并完善智慧停车相关云平台、诱导系统等。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进行施工,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运营内容:涵盖智慧停车软件系统运维与升级、硬件设备投资维护、停车场现场管理与收费、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安全环保与保洁、舆情处理与品牌形象维护等全链条服务,要求实现系统稳定运行、设备快速响应、订单精准管理、服务规范高效、收入目标达成、安全整洁有序,并支持运营期间持续优化与产权移交,确保资产合理化保值、增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壹级注册建筑师;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③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壹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的规定,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号)要求,自 **** 年*月*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第**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 *.*.*投标人: (*)自 ****年*月*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 说明: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单位承担过上述业绩之一的,即为满足要求。 ②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施工单位)或施工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设计单位)或设计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④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获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佐证。 (*)运营业绩:运营单位承担过城市智慧停车运营项目业绩。(提供运营合同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 说明:①如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该业绩均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明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的具体职务。 ②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施工单位)或施工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设计单位)或设计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④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获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佐证。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年*月*日(近*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近*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月*日(近*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其他: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官网及集采网予以公示的不合格单位及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组成不超过*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规定。 *.资格审查办法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其他要求
*.*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年*月**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包括联合体成员)按照要求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次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招 标 人:如皋皋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号 联 系 人:薛逸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号 联 系 人:石启浩 电 话:***********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如皋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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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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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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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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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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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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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已由如皋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皋行审备〔****〕**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皋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如皋市。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慧停车泊位改造与新建(含路侧、退界区、封闭及小区停车场);围绕高速路口、国省干道、工业园区及运河干线布局重卡停车充电场站,配套光伏、储能及司机之家、维修中心;推进光储充一体化、智慧公交场站和城区重点区域停车及充电设施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换电站;同步升级并完善智慧停车相关云平台、诱导系统等,实现停车、充电、治理一体化,打造县域级智慧停车示范标杆。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运营(****)模式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运营期:**年;项目将分批开展建设,具体建设计划及运营管理以发包人指令为依据。 *.*.*质量要求:合格。 *.*.*其他:无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业深化设计,以及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绘制,参加巡检、交底会、现场会等工作,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设计变更、项目验收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内容。 *.*.*施工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主要包括:智慧停车泊位改造与新建(含路侧、退界区、封闭及小区停车场);围绕高速路口、国省干道、工业园区及运河干线布局重卡停车充电场站,配套光伏、储能及司机之家、维修中心;推进光储充一体化、智慧公交场站及城区重点区域停车及充电设施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换电站;同步升级并完善智慧停车相关云平台、诱导系统等。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进行施工,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运营内容:涵盖智慧停车软件系统运维与升级、硬件设备投资维护、停车场现场管理与收费、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安全环保与保洁、舆情处理与品牌形象维护等全链条服务,要求实现系统稳定运行、设备快速响应、订单精准管理、服务规范高效、收入目标达成、安全整洁有序,并支持运营期间持续优化与产权移交,确保资产合理化保值、增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壹级注册建筑师;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③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壹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的规定,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号)要求,自 **** 年*月*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第**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 *.*.*投标人: (*)自 ****年*月*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 说明: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单位承担过上述业绩之一的,即为满足要求。 ②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施工单位)或施工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设计单位)或设计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④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获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佐证。 (*)运营业绩:运营单位承担过城市智慧停车运营项目业绩。(提供运营合同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 说明:①如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该业绩均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明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的具体职务。 ②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施工单位)或施工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设计单位)或设计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④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获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佐证。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年*月*日(近*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近*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月*日(近*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其他: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官网及集采网予以公示的不合格单位及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组成不超过*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规定。 *.资格审查办法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其他要求
*.*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年*月**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包括联合体成员)按照要求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次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招 标 人:如皋皋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号 联 系 人:薛逸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号 联 系 人:石启浩 电 话:***********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如皋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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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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