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6-05-20 00:00:00
吉林省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吉林省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鸿石国际大厦**楼****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审)结果
包* 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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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承销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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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费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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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费率*.**%(年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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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费率*.**%/年 |
包* 交易所科技创新公司债的注册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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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承销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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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费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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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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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费率*.**%/年 |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 被异议人名称;
(三)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 异议材料不完整;
(二)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地址: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号
电子邮件:*********@**.***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