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5-20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6-05-20 00:00:00
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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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自贡市和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所地(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长土镇洞桥村*组(南环路**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自贡市和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自贡市和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


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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