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华实验室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2026-05-20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浙江越华实验室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宁波-2026-05-20 00:00:00
浙江/宁波-2026-05-20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江越华实验室租赁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房屋租赁服务 | * | 项 | *% | ********** | 浙江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公司制度《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项“(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采处采购的”。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通过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租赁原大楼一层、三层。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承担省内主要发电厂的煤质验收工作和省能源监测中心委托的全省发电厂煤质抽检工作,公司每日需在原址完成多项煤质检测项目以及报告出具工作。如若实验室搬迁后需按要求重新进行资质评审,无法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可能会影响电厂燃煤正常上仓燃烧,从而影响发电厂正常运作,不利于能源保供工作的持续开展,亦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避免发生以上问题,需向拆迁单位以租赁形式继续使用原大楼一层、三层(原实验室的主要楼层),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庄市街道兴庄路***号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陈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