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6-05-20 00:00:00
一、项目介绍
*.项目发起人:长江南京航道局
*.项目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处(长江南京水上应急救助基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培训项目
*.项目概况:因实际工作需要,需要进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培训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技术要求:
(*)培训内容:进行*名****四类超视距、*名****四类视距内驾驶员培训(包过),并取得对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培训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由甲方指定。
(*)培训计划:按照甲方时间制定培训计划,按计划培训,并组织参加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符合条件承诺书);
*.供应商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证书(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具有企业***信用证书(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价形式:
*.响应供应商按照需求作出报价。
*.报价为涵盖学员从培训直至考试通过取得执照的所有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教员的交通费、培训器材使用费、培训费、执照考试报名费等在内的包干价)。
四、合同签订: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五、评审办法:各供应商与评审组谈判后作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最低者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要求
(*)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单及服务方案;
(*)公司简介(含资格证明材料等);
(*)三年内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截图时间在采购文件发出日期之后即可);
(*)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信用中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截图时间在采购文件发出日期之后即可);
(*)响应文件在评审开始前需保持密封。
(**)所有提交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一份;响应文件扫描件一份。
七、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
联系人:侯工 联系方式:***********
八、评审时间与地址: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