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2026-05-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得荣县白松镇国家级产业强镇(一期)建设(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号招商城市主场*座****
被投诉人: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地址:甘孜州得荣县太阳谷镇河西上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心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心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得荣县白松镇国家级产业强镇(一期)建设(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对“***协议”术语的事实认定错误,对依法应当澄清的内容未履行法定澄清程序,直接作出扣分处理,程序严重违法,且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缺陷认定范围违法扣分。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以“方案说明与项目无关”为由扣分,属于超出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超标评审”,自行增设招标文件未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行为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以"未体现具体故障响应时间"为由扣分,属于典型的招标文件外评审,自行增设评审因素,且与招标文件已明确的实质性要求直接冲突,评审行为违法。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对主观评分项的评审存在严重的差别待遇,歧视性评分,滥用自由裁量权,对投诉人苛以超招标文件的严苛标准,对中标候选人适用零瑕疵的宽松标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本次评审结果导致高价中标,严重违背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法定宗旨,评审委员会通过主观分恶意抹平价格分差距,操纵评审结果,违反政府采购法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违背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与标准,存在招标文件外评审行为,涉嫌非独立、非公正评审评审委员会违背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与标准,存在招标文件外评审行为,涉嫌非独立、非公正评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得荣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