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5-20 00:00:0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年综合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浙江铁塔****年所需的综合生产车辆租赁服务,包括日常生产过程中的临时性及紧急性用车。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分公司
三、直接采购原因
*.经两次公开采购仅有*家供应商响应。第一次公开询比(比选)仅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第二次公开询比(比选)仅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分公司递交响应文件。
*.需求符合实际需要,项目无不合理限制。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不存在限制性条款,资格条件设置合理,但项目为公司日常生产运营需要的临时性及紧急性用车,需供应商具备足够的多元化车型、及时响应服务能力、临时调度车辆能力,实际构成了较高的综合服务门槛。
综上,在需求合理,项目无不合理限制的情况下,经两次公开采购程序的验证,仅有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分公司具备承接本项目的意愿与能力。因此,本项目拟与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分公司进行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操作指引(试行)》规定的直接采购方式第四条【情形(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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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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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号 |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号院*号楼*层***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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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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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韩工 |
项目负责人:朱静怡 联 系 人:朱静怡、王飞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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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朱静怡(***********) 王飞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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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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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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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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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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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名)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