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05-20 00:00:00
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管理机构遴选(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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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管理机构遴选(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招标代理)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管理机构遴选(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比选公告 □比选文件√比选结果
更正内容:该项目经评审后,确定合肥桉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预中标人,第二预中标人:深圳大盈守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淮南五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第一预中标人因公司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取消第一预中标人合肥桉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依法顺延第二预中标人深圳大盈守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淮南五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更正日期:****年*月**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深圳大盈守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淮南五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号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座****
成交报价:投资期内,年度管理费为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壹;进入退出期后,年度管理费为基金未退出原始出资额的百分之零点五;延长期及清算期内均不再收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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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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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管理机构遴选(二次) 采购范围及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亿元人民币,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总部经济、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特殊农业等符合新质生产力及淮北市烈山区产业定位方向; 合同履行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基金存续期限为*年;其中前*年为投资期,后*年为退出期,经营期限到期后可延长。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延期一年,且可延长两次。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 **:*****:**,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梧桐南路*号市客运枢纽站*号楼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科创大厦*区*楼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梧桐南路*号市客运枢纽站*号楼
联系人:王部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科创大厦*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