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11号)
2026-05-20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11号)
河北/秦皇岛-2026-05-20 00:00:00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指挥中心物业及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通誉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号香居美地*幢****室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原绿色商厦)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坛路*号
相关供应商:秦皇岛兴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号兴龙研发中心*楼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指挥中心物业及安保管理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开标,次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秦皇岛兴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月**日,投诉人向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同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小企业划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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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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