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2026-01-21
湖南/株洲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
湖南/株洲-2026-01-21 00:00:00
湖南/株洲-2026-01-21 00:00:00
- 【澄清公告】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楼家具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
- 【招标公告】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楼家具采购项目********** **:**:**
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楼家具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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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澄清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 | 公告子包数量 |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标 | 否 | ||
| 公告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楼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和“第四章 附页*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删减,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如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颖丽 电话:*********** *、采购人 名 称:株洲市三医院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号 联系人:刘颖丽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栋**楼 联系人:肖琴、戴颖才、姜娟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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