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3号学生宿舍楼澄清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20
广西/玉林 变更澄清
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3号学生宿舍楼澄清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西/玉林-2026-05-20 00:00:00

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号学生宿舍楼澄清公告(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号学生宿舍楼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广西玉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东***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大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建安街*号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庞俊   ************

五、发布媒介:本次澄清公告(一)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玉林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首次发布公告日期:****年*月**日

七、澄清公告(一)日期:****年*月**日

八、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内容原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更正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第* 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中标人为大型企业,必须向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金额为:预算总额的**%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当考虑联合体成员的合理性,如中小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体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预留份额”。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监督部门及电话”原内容为:“广西玉林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部;联系电话:************”,现更正为:“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部;联系电话:************”。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大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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