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6-01-08 00:00:00
|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项目(第四次)结果公告 | |||||||||||||||||||||||||||||||||||
| 公告类型: | 中标公告 | 项目所属区域: | 新化县 | ||||||||||||||||||||||||||||||||
| 交易大类: | 政府采购 | 交易小类: | 货物类 | ||||||||||||||||||||||||||||||||
| 内容 | |||||||||||||||||||||||||||||||||||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项目(第四次)中标结果公告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化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项目(第四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采购评审活动已顺利结束,现将中标信息公告如下:
三、中标标的情况
四、主要标的信息: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宇、曹彩武、李勇翔、陈雅、唐必武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如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代理服务收费金额: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评审得分**.**分)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评审得分**.**分)所投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海康威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款、*.*款、*.*款、*.*款”之规定,推荐评审得分最高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为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化县学府南路 (*)联系人:唐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号 (*)联系人:刘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金润软件 (*)电 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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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 |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