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2026-05-20 00:00:00
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经营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 日 **时**分到****年**月** 日**时**分
获取方式: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与中央路交叉口南***米)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 **时**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 日 **时**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质证书。
*.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投标单位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进行注册并报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连山区东城中路****
联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与中央路交叉口南***米
联系 人:管佳莹
电 话:************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