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60511002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19
重庆 变更澄清
50000120260511002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重庆-2026-05-19 00:00:00
重庆-2026-05-19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巴南区道角机床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批次)设计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巴南区道角机床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批次)设计”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质疑一:关于招标文件财务要求,需提供****年财务报表。但现在部分公司****年报表尚未审计完成并出具正式版,请问能否出具****年财务报表。 回复:不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号)“第一百五十七条 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季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束后**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个月内对外提供。”,按招标文件执行。 原招标文件与答疑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