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6-05-19 00:00:00
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水库幸福河湖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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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水库幸福河湖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国城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对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水库幸福河湖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评审标准中:
现修改为: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 (一)“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招标控制价(审定的概算)金额为:****.**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万元;其他临时工程费**.**万元。);勘察费:**.**万元;设计费:**.**万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不得下浮。)” (二)“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投标报价金额=(招标控制价*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 注: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为固定费率取费,费率不作下浮,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按实结算,以清远市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定案书中的费率为准。” (三)“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 合同价的确定”中“*.建安工程费合同价=(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中标下浮率)+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 (四)“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之“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之“ 协 议 书”之“五、合同价款(暂定)”中“工程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其他临时工程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变更、调整和因相关条款发生增减的费用×(**中标下浮率)” 现修改为: (一)“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招标控制价(审定的概算)金额为:****.**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含:施工临时工程措施(暂估价):***.**万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万元;其他临时工程费**.**万元。】;勘察费:**.**万元;设计费:**.**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措施(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不得下浮。】” (二)“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投标报价金额=【招标控制价*施工临时工程措施(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施工临时工程措施(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 注:施工临时工程措施(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为固定取费,不作下浮,施工临时工程措施(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按实结算,以清远市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定案书中的为准。” (三)“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 合同价的确定”中“*.建安工程费合同价=【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施工临时工程措施(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中标下浮率)+施工临时工程措施(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 (四)“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之“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之“ 协 议 书”之“五、合同价款(暂定)”中“工程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施工临时工程措施(暂估价)+其他临时工程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变更、调整和因相关条款发生增减的费用×(**中标下浮率)”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内容,招标文件如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国城投资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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