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19
浙江/衢州 变更澄清
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衢州-2026-05-19 00:00:00
浙江/衢州-2026-05-19 00:00:00
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道常山长风至五联段改建工程 竣(交)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第*****标段招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款和第*.*款的规定,招标人──常山县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对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常山县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年**月**日
竣(交)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第*****标段招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由“****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修改为“ **** 年*月*日*时**分”。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报价清单 *、报价清单说明”中的“*.**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的数量为第***章~****章清单合计的*%,.....”修改为:“*.**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的数量为第***章~****章清单合计的*%,.....”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