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关事项补充公告
2026-05-19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关事项补充公告
福建/三明-2026-05-19 00:00:00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关事项补充公告


国道****线将乐高唐至常口段公路工程碎石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采购***)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 线将乐高唐至常口段公路工程碎石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现就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补充内容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在人民币***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中标金额的*.*%计取,

但最低不低于*.*万元,最高不超过*.*万元;

(*)中标金额在人民币***万元至****万元(),按*.*万元包干计取;

(*)中标金额在人民币****万元至****万元(),按*.*万元+(中标金额*****万元)**.**%计取;

(*)中标金额在人民币****万元至*****万元(),按*.*万元+(*********)万元**.**%+(中标金额*****万元)**.**%万元计取;

(*)中标金额在人民币*****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万元包干计取。

上述代理服务已包含咨询服务费、专家评审费、以及专家为参与评审活动所产生的餐费及交通费。开标场地费不包含在内。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开标场地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全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标场地费由中标人另行支付,具体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 次补充公告在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上发布。

*. 其他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三明市路桥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路桥集团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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