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103号)
2026-05-19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103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6-05-19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商业大学电开水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屹辰胜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永盛太古厨具城

被投诉人*:哈尔滨商业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号

被投诉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骏康净水设备经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信恒现代城靓园*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代理机构的回复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

(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明细“饮水器”没有在“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实行水效标识,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故中标无效。

(三)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明细“饮水器”未取得国家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即“涉水批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二)(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二)(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黑龙江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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