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5-19 00:00:00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中“三、评审程序”的“*.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原文描述:专业团队管理实力(*.*分):专业团队人员中,具有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含行业协会、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每*人得*分,最高得*分;备注: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为****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更正后内容:“专业团队管理实力(*.*分):专业团队人员中,具有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含行业协会、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每*人得*分,最高得*分;备注: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为****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其他商务需求”第*小项中的内容同步“*.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的“专业团队管理实力”修改后的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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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
地 址:惠阳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三新一组**号国鹏大厦第*#楼*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