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工作提示(强化招标投标市场管理)
2026-05-19
湖北/宜昌 招标采购
市财政局工作提示(强化招标投标市场管理)
湖北/宜昌-2026-05-19 00:00:00
湖北/宜昌-2026-05-19 00:00:00
市财政局工作提示(强化招标投标市场管理)
工作提示
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发办:
为强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市场管理,明晰各部门职责、细化操作流程、强化协同配合,宜昌市财政局印发《宜昌市强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宜市财采发〔****〕*号),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目前,市财政局结合《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落实〈宜昌市强化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十条措施〉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具体要求,现对宜昌财政局印发文件中涉及实行重大项目报告制度、加强评标专家履责考评、建立重点项目回访机制相关限额等内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重大项目报告制度。(一)预算主管部门:梳理主管行业内采购计划***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即时向各分管市领导报告并抄送市纪委监委。(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梳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计划***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即时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及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报告,报告内容及要求同上。
二、加强评标专家履责考评。(一)项目考评实施:预算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在交易中心评标见证区,对***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评标活动实施监管,填写评审专家评价表,评价表作为评审资料留档备查,发现评审专家存在问题的记录违法违规情形,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财政部门。
三、建立重点项目回访机制。(一)重点项目回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重大项目采购项目(***万元以上)中标结果发布后及时向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企业进行问卷调查。
附件:*.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强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落实《宜昌市强化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十条措施》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枝江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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