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5-19 00:00:00
委托单位: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转让所持有的江苏赛孚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方: | 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 情况: | 批准机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医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年*月**日**时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 |||
竞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 ||
标的预展 |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 ||
二.预展地点: | |||
转让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万元。 | ||
标的基本情况 | 江苏赛孚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裘霁宛 住所:泰州市药城大道***号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发,提供生物制品、生化药品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药品生产及药品检验服务,一类医疗器械、医药中间体(不含危化品)、药品的批发,医疗器械的检测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 | 泰州市赛孚聚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
* | 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 ||
财务年度 | ****年**月 | 审计机构名称 | 江苏中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营业收入 | *****.** | 资产总计 | *****.** |
利润总额 | *****.** | 负债总计 | *****.** |
净利润 | *****.** | 所有者权益 | ***.** |
有无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说明 | 无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年**月 | 报表类型 | 年度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 | 资产总计 | *****.** |
利润总额 | *****.** | 负债总计 | *****.** |
净利润 | *****.** | 所有者权益 | *****.** |
有无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说明 | 无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期 | ****年**月**日 | ||
资产评估值 | ****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政务服务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将其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 ||
重要信息披露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不涉及职工安置情况的说明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债务的处理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函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性质变化 | 无 | ||
标的产(股)权的质押及标的企业担保情况 | 无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确认 |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及需缴纳费用清单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交易服务费、公证费、成交价款等),成交价款由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结算。 二、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凭《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将经转让方和受让方盖章确认的合同交至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 (二)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 ||
合同签订期限 要求 | 《成交通知书》发布次日起**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 ||
其他条件 | 一、通过竞买取得该股权签订合同后**日内,买受方自行办理工商、行业许可等手续的变更,费用由买受方承担,转让方予以协助。 二、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交易双方凭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政务服务中心申请退还保证金及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万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法人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 *、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报名所需文件”中): *、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承诺函(见附件); *、有权部门同意受让标的的决定或决议 ; *、公司章程; *、转让方要求的关于意向受让方其他相关资格条件的材料(见附件);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四、意向受让方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五、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说明 | 一、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在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 *、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 *、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本项目由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公证,根据苏发改收费发[****]***号文件,受让方须缴纳公证费****元。 六、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须在竞价前向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处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七、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招标等。 八、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九、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十、因转让方出具书面材料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座****室 | ||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号 |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端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