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中心】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EPC+O)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EPC+O)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JY-202605FJ-001001001)
2026-05-19
湖北/咸宁 变更澄清
【嘉鱼县中心】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EPC+O)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EPC+O)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JY-202605FJ-001001001)
湖北/咸宁-2026-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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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中心】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第*次答疑(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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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第*次答疑
(标段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招标编号:**************************;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 招标文件***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计划工期的描述为:“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按此开竣工日期计算,在+*开工当天计算在内的情况下,计划工期应为***日历天;在不+*开工当天不计算在内的情况下,计划工期应为***日历天。请问:计划工期及开竣工日期是否有误?应以哪项描述为准?
答:根据招标文件,计划工期为***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年*月**日(含当日),以此推算,计划竣工日期应为开始工作日期后推***天。
湖北贝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