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5-19 00:00:00
安徽建华创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公用码头工程第三方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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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建华创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公用码头工程第三方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安徽建华创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公用码头工程第三方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建华创投新材料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新港镇新东村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丁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马仁山路建筑设计大厦*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亮、朱金华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中盛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联合体成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证书)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丁伟 | |
证书编号:*******************、(水运)检师********** | ||
证书名称: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
服务期 |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移交备案之日止(约***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竣工备案日期为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涡河蒙城港区建设工程一期全过程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 *.池州港乌沙港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域部分)第三方及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交检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建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联合体成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建筑幕墙、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仙 | |
证书编号:(**)********、(水运)检师********* | ||
证书名称: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
服务期 |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移交备案之日止(约***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竣工备案日期为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合肥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项目第三方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 *.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检测。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联合体成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建筑幕墙、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罗琦 | |
证书编号:(****)*********、************(水运结构与地基) | ||
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
服务期 |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移交备案之日止(约***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竣工备案日期为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第三方检测; *.****年江苏省水运工程中间过程质量检测项目*标。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现场负责人由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实质性条件不响应。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文件中的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