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2026-05-19
贵州/黔东南 变更澄清
剑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贵州/黔东南-2026-05-19 00:00:00

剑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次答疑澄清

来源: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文章字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剑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中的成交人不得擅自做主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现修改为中标单位不得擅自作主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业绩(*分):投标人近* 年(****年至今)提供* 个类似项目业绩(含在建)得* 分,最高得* 分。现修改为业绩(*分):投标人近* 年(****年至今)提供*个类似项目业绩(含在建)得*分,最高得*分。另增加一条不拖欠工资承诺(*分):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的得*分,不承诺不得分。得分依据: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贵州泓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