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6-05-19 00:00:00
振动噪声数据测试采集系统需求公示(******)(第*、*包)
一、项目情况
* 振动噪声数据测试采集系统 采购内容:不少于**通道的振动噪声数据测试采集系统,包括配套的加速度传感器。
通道数≥**;
采样频率覆盖*~*****。
* 快速计算专用仿真工作站 采购内容:工作站*台,数据交换机*个,机柜*个。
工作站处理器**核及以上,内存大于等于****。
二、采购意向公开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
*.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由国家、省市相关机关颁发的资质。
*.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
(*)自投标人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采购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意见反馈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以直接与联系人联系。意见建议应当有具体的意见建议事项、理由和修改建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匿名意见建议不受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