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丰景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CZ2026-0599)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5-19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南山丰景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CZ2026-0599)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广州-2026-05-19 00:00:00
南山丰景****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陈思伟项目负责人:陈思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山丰景****年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付款方式要求

更正内容:

原文:

(二)付款方式

*.住宅物业管理费、空置的商业物业管理费由采购人支付,物业管理费按月结算。中标人在当月的**日前统计上月住宅的实际空置率经采购人确认,同时经采购人对中标人上月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后,由采购人向增城区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再计算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费。

*.商业已有物业使用人的(商业实际空置率以外的部分),由物业使用人向中标人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使用人与中标人协商约定。

*.地下停车位委托中标人经营管理,管理成本由中标人承担。

现文:

(二)付款方式

*.住宅物业管理费由采购人支付,物业管理费按月结算。中标人在当月的**日前统计上月住宅的实际空置率经采购人确认,同时经采购人对中标人上月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后,由采购人向增城区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再计算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请访问网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镇前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伟(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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