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原都昌市场监督管理所临街两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交易公告
2026-05-19
山东/潍坊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昌邑市原都昌市场监督管理所临街两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交易公告
山东/潍坊-2026-05-19 00:00:00

昌邑市原都昌市场监督管理所临街两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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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原都昌市场监督管理所临街两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平台,采用网络增价拍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昌邑市原都昌市场监督管理所临街两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

三、标的资产内容:

(一)位置:该标的位于昌邑市北海路***号

(二)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其中办公楼面积为***.**㎡,平方面积为***.**㎡)。

(三)房屋状况:

*.办公楼总层数为*层,砖混结构,平顶,外墙贴砖,不锈钢框玻璃门,铝合金窗,瓷砖地面,楼梯踏步为水磨石,内墙瓷砖及乳胶漆。

*.平房为砖混结构,平顶,外墙部分贴砖,部分涂料,塑钢窗,无门,地面木地板,墙面贴有壁纸,***吊顶。

*.水、电、暖、卫、通讯等各类基础生活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齐全,状况良好,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

(四)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和经营,不得从事餐饮和休闲娱乐等行业

四、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房屋*年租赁到期为止。

五、拍卖(竞价)底价及竞拍保证金:

拍卖(竞价)底价为¥*.****万元(*.****万元/年),竞拍保证金*万元。

六、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为维护良好的竞价秩序,确保拍卖(竞价)项目成交,竞买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竞买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履行本拍卖(竞价)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

(三)获取拍卖(竞价)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按规定交纳竞拍保证金。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七、申购须知:

(一)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版系统)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昌邑市原都昌市场监督管理所临街两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文件》。

: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一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登录)。

(二)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拍保证金至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八、展示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地点:昌邑市北海路***号,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

九、网上拍卖 (竞价)时间:

****年*月**日*:*****:**,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十、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十一、其他相关要求: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展示期间内踏勘现场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标的资产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充分了解认可,并自愿承担标的资产所带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二)网络拍卖(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竞价)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领取《成交确认书》,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的拍卖佣金及****.**元的评估服务费,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上述各款项全部交清后*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租赁房屋移交手续;买受人在租赁期结束日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全部交还给委托人。

(四)买受人在租赁期间须自行承担物业、水电费及装修维护费等所有费用。

(五)原承租人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租赁期间,房屋及设施的维护均由买受人负责,使其处于正常良好的状态;买受人应按照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所造成损失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赁房屋进行抵押、质押或设定担保,否则将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租赁期间因政府或委托人建设规划由此发生的租赁提前结束,委托人按照实际使用时间,将已支付租赁费多交纳部分不计息退还,不再进行其他补偿。

(九)买受人在租赁期间无权将标的转让、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终止合同。

(十)因不可抗力、其他政策原因或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张经理 ************ ***********

公司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开发区樱前街*****号

昌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诚嘉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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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原都昌市场监督管理所临街两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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