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乌路(航空路-兴工二路)道路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2026-05-19
湖南/长沙 变更澄清
黄乌路(航空路-兴工二路)道路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湖南/长沙-2026-05-19 00:00:00
湖南/长沙-2026-05-19 00:00:00
黄乌路(航空路*兴工二路)道路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中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黄乌路(航空路*兴工二路)道路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望城区政府门户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最高投标限价:②安全生产措施费金额及其费率。是否只需控制安全生产措施费费率,不需要控制安全生产措施费金额;环境保护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措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金额及其费率?
答复: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号)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由于招标文件并未明确对授权委托人的要求,问:授权委托代理人可否为除项目经理外的,本单位满足机器管系统相关要求的正式在职人员?
答复: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为除拟任项目经理以外的本单位其他自有员工。
二、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三、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公告为准。
招标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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