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免陪照护子系统建设项目咨询(或方案设计)服务进行采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院内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院内编号):总*****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免陪照护子系统建设项目咨询(或方案设计)服务
拟购数量:*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以最终财政批复金额为准
二、采购需求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免陪照护子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目标:以全流程信息化、服务标准化、管理精细化为核心,建成覆盖患者/家属、护士、护理员、医院管理四端的免陪照护一体化平台,实现照护服务入院到出院全周期闭环管理,满足政策合规、质量可控、数据可溯、高效协同的建设要求,打造市级医院免陪照护信息化标杆。本次采购该项目的咨询(或方案设计)服务,具体工作包括:
*.*梳理需求,协助完成招投标:根据数据局对项目批复,梳理招标需求,协助用户完成建设项目招标内容,并协助用户完成过程中相关问题。
*.*需求分析调研:针对本项目需求,通过调研访谈、电话沟通、资料阅读等方式,了解相关业务需求,结合项目建设目标,汇报、整理、分析项目的业务需求和信息化现状,明确项目的建设方向,掌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需求,确定应用深化的重点内容。
*.*系统框架设计:明确项目的领域边界和逻辑关系,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功能需求、社会和经济效益,确定应用范围、业务流程、技术路线、系统架构性能和安全指标,评估项目所需要投入的软硬件设备、开发工作量以及各项建设资金、建设周期等。
*.*咨询报告编制: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相关管理规定,咨询单位完成项目咨询报告编制,并配合完成相关答辩工作。
*.*实施过程咨询:按照医院要求进行项目过程咨询,包括不限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项目关键里程碑节点等提供咨询相关建议等。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在近三年(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号信息中心
*.纸质响应文件 * 份。
五、评审与成交原则
我院将组建询价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总报价最低作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标准。若最低报价出现并列,则由评审小组综合评估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因素后择优确定。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信息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