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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作业车辆充电服务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晟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先锋街道新路村新路安置小区新路小区*栋对面***门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作业车辆充电服务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环卫作业车辆充电服务 |
其他服务 |
/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角捌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期限:三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内容:本项目环卫作业车辆停放、充电服务是指:由乙方提供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负责对甲方约**台新能源电动环卫车提供便捷及时、安全可靠的固定停放和充电服务。 *.项目整体累计费用(充电费、服务费)每年不超过******.**元。 *.*本项目充电电费是指采购人的车辆实际充电度数乘以供电部门规定的电价之积。 *.*本项目服务费是指除充电电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车辆停车费、物业管理费、人工费用、运营耗材等。充电费、服务费每季度按实结算,服务费为*.**元每度电。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根据本项目实际的工作作业范围需要,减少工作途中用时以及成本的节约,充电场地位置需在采购人维护区域内,主充电场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可提供**小时的充电等相关服务。 *.*.*乙方在天心区范围内除主充电场(晟威公司南二环环卫充电站)外,至少有*个符合环卫重型车辆充电的应急站点,以保障主充电场发生故障或紧急情况时环卫作业车辆的充电服务。 *.*.*乙方在天心区范围内提供的停车位总数量不少于**个停车位。
*.人员配置要求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低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 *.*.*乙方应保障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员工在充电、停车操作过程中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意外。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提供的场地应相对完整,形状相对规范,不得零散分布;场地应水电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具有满足环卫车辆安全通行的道路条件。 *.*.*乙方场地内必须安装高清监控视频系统且能正常使用,可对车辆充电过程全方位监控,监控视频数据至少保存三个月。提供充电智能监控平台,保障充电数据的准确性,采购人可随时提取数据抽查。 *.*.*须提供一车一卡的充电服务或***码充电服务。并建立完善的充电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优化充电,节约能源,提供夜间充插服务)。 *.*.*乙方的充电设备须与甲方使用车辆的技术同步升级(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升级)。 *.*.*充电现场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安全法规和长沙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要求。 *.*.*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应有常规故障检测与上报、短路上报、智能功率上报等功能。充电桩具有充电模式选择功能,支持按自动充满、按电量充电等充电模式,充电设定方式分为自动设定方式与手动设定方式两种。一机一枪或一机多枪,充电桩至少配置一个直流充电接口。充电枪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版本,具有电子锁等功能,保证充电安全。 *.*.*充电设备的人机交互界面,液晶触摸显示屏充电操作界面。充电桩应显示信息包括:①类型、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已充电时间、充电电量、计费信息;②电池单体最高/最低电压;③故障及报警信息;④在手动设定过程中显示人工输入信息;⑤指示灯运行状态(待机、充电、故障等)显示。充电桩应具备手动输入与控制的功能。充电桩应能通过显示屏设置设备的***地址、**地址、子网掩码、默认网关、端口号,中心服务器的**地址、端口号,充电桩编号,资产编号,充电配置参数等。
*.其他要求
*.*.*乙方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能源车充电、停放过程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因环卫车故障或环卫车驾驶员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乙方场地应设置消火栓,合理配备灭火器等消防物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少于**个手提式、*台手推式灭火器。 *.*.*为了避免火灾、爆炸和其他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乙方应在场地应在场地各明显位置都应配有禁烟、防火和限速的标志,每年开展至少*次安全生产(消防等事故)应急实操演练,严格遵守有关设备操作规程。 *.*.*乙方提供移车充电服务,仅限于充电移车,不得私自动用甲方车辆。因乙方私自动用甲方车辆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乙方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乙方应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设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并负责充电期间车辆的各项安全问题。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或意外的,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每月负责充电费用的统计与报表(可随时提供甲方所需数据)。 *.*.*乙方须负责充电站场地的清扫、擦拭设备等保洁工作,定时清理垃圾桶,及时处理地面污渍,保持场地清洁。甲方将不定时检查,如在省、市、区级相关部门检查中,因乙方履职不到位发生的问题查处、或因卫生不达标导致新闻媒体出现负面舆情等情况的,甲方有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合同。 *.*.**乙方须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备案企业。 *.*.**乙方应承诺充电站中的电力设备、充电设备及计量设备满足所有相关国家标准。若因乙方自身或投标人所用设备计量数据误差原因,对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损失并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充电系统平台需满足车辆充电限额或限量管理功能,可实现对车辆周期性限充电量或限充电金额管理,并能按甲方的需要进行更新和调整。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电费按实结算,服务费包干价*.**元每度电。
*.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本项目充电电费按采购人的车辆实际充电度数乘以供电部门规定的电价所产生的电费按实凭票结算;服务费按实际充电度数乘以服务成交单价及每季度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时提供车辆充电统计报表及电费、服务费、考核结果及合法有效发票。 (*)本项目采用服务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考虑到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收款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沙芙蓉同发支行账户名:湖南晟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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