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5-19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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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一)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包含重庆市南岸女子教育矫治所给水系统维改的土建部分以及给水安装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见附件)。
(二)未尽事宜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施工规范要求并以设计施工图及场所附属设施等维改项目预算审核(限价)清单及施工单位响应文件约定为准。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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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 | ¥***,***.**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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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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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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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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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服务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彩色扫描件)一份,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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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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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
(二)供应商报价应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及总价,如出现施工图中某项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本次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报价。
(三)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供应商不得做任何修改。填报的综合单价报价及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四)成交后采购人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五)成交供应商使用主要材料前,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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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公对公转账”形式,一次性汇至采购人单位账户。
(二)为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材料进场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可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全额)。但支付该款项必须在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银行转帐或由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等额保函基础之上进行(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等额保函必须验收合格前有效,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否则视为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三)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经第三方审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审定金额*%的款项作为质保金,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定金额***%,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经成交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原路无息退还质保金。
(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成交供应商拒绝按合同要求施工;成交供应商违反廉政规定;成交供应商出现违法转包分包;成交供应商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如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具有效的正规建筑行业增值税发票,并有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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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按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网上显示报价时间靠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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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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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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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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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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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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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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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保利九悦荟*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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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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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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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保利九悦荟*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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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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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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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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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岸女子教育矫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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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老师 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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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