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5-19 00:00:00
通知公告
各有关市、县(区)开放大学: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及备案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 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皖教秘高〔****〕***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学习成果存储、认证、转换与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皖教高〔****〕*号)要求,结合实际推进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
二、积极主动备案。市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主动对接当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探索青少儿学分银行实践试点。请未提交备案申请的各地开放大学按照备案程序,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于****年*月**日前,将《安徽省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备案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盖章***版发送至邮箱。已完成备案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三、进一步争取支持。为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争取学分银行建设经费及政策支持,各地需积极主动联系教育主管部门,争取在学分银行体系建设中获得充分的条件保障,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参与学分银行体系建设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实践应用。已备案的**所地方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分中心)请积极开展实体运行和日常工作(参考附件*),推进学历教育、非学历培训项目等学习成果存储、认证与转换,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相关知识讲座。各地开放大学推进学习成果存储、认证、转换与应用工作进度纳入年度办学评价考核指标中。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备案县(区)级及以下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受理点,及时完成学分银行各项工作,建立开放共享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以特色发展为导向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号安徽远程教育大厦****室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安徽开放大学
****年*月**日
各有关市、县(区)开放大学: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及备案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 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皖教秘高〔****〕***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学习成果存储、认证、转换与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皖教高〔****〕*号)要求,结合实际推进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
二、积极主动备案。市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主动对接当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探索青少儿学分银行实践试点。请未提交备案申请的各地开放大学按照备案程序,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于****年*月**日前,将《安徽省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备案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盖章***版发送至邮箱。已完成备案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三、进一步争取支持。为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争取学分银行建设经费及政策支持,各地需积极主动联系教育主管部门,争取在学分银行体系建设中获得充分的条件保障,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参与学分银行体系建设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实践应用。已备案的**所地方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分中心)请积极开展实体运行和日常工作(参考附件*),推进学历教育、非学历培训项目等学习成果存储、认证与转换,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相关知识讲座。各地开放大学推进学习成果存储、认证、转换与应用工作进度纳入年度办学评价考核指标中。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备案县(区)级及以下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受理点,及时完成学分银行各项工作,建立开放共享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以特色发展为导向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号安徽远程教育大厦****室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安徽开放大学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