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5-19 00:00:00
****年安徽省皖北片区绿色优质农产品专项质量监测工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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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安徽省皖北片区绿色优质农产品专项质量监测工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安徽省皖北片区绿色优质农产品专项质量监测工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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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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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年安徽省皖北片区绿色优质农产品专项质量监测工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皖北片区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监测,总批次数为***批次 服务要求:****年**月底汇总上报绿色优质农产品专项监测评估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按照绿色食品具体产品标准开展全项检测。*.有机农产品《*****有机认证产品抽样检验(测)规范》(****版),《*****有机认证产品风险检测目录》****版)。*.判定依据根据抽检产品认证种类或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农业农村部有关公告执行。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或“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符合《*****有机认证产品风险检测目录》(****版)中‘****’要求”或“适宜发展有机产品”。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堂田(组长)、娄文侠、杨电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区**栋,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号
联系方式:吕青山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区**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翔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