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枣木铺村历史遗留渣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EPC)更正公告
2026-04-14
湖南/永州 变更澄清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枣木铺村历史遗留渣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EPC)更正公告
湖南/永州-2026-04-14 00:00:00
【机器管招投标】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枣木铺村历史遗留渣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
信息来源: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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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枣木铺村历史遗留渣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招标计划】
发布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枣木铺村历史遗留渣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
招标人名称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人民政府
投资估算
****.****** 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 *#集中堆存区域及其周边改造为废渣集中管控区,对场内 * 处 *****.**³历史遗留废渣集中清运至该集中管控区填埋处置;(*)对 *****³ 矿坑积水以及废渣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 一 体 化 设 备 ”进 行 处 理 , 出 水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对 ****³ 矿坑底泥及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脱水后送至集中管控区进行填埋处置;(*)对裸露岩壁采取喷浆和绿化等防护措施,阻隔矿岩壁与空气、雨水的接触。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 *#集中堆存区域及其周边改造为废渣集中管控区,对场内 * 处 *****.**³历史遗留废渣集中清运至该集中管控区填埋处置;(*)对 *****³ 矿坑积水以及废渣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 一 体 化 设 备 ”进 行 处 理 , 出 水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对 ****³ 矿坑底泥及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脱水后送至集中管控区进行填埋处置;(*)对裸露岩壁采取喷浆和绿化等防护措施,阻隔矿岩壁与空气、雨水的接触。具体以最终发布初步设计图纸和清单为准。
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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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备注
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的初步安排,仅供各方提前知悉,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后期存在因故取消、变更的可能,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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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正公告】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枣木铺村历史遗留渣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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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疑澄清】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枣木铺村历史遗留渣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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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枣木铺村历史遗留渣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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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枣木铺村历史遗留渣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公告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变更/澄清说明“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正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枣木铺村历史遗留渣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招标文件 **,“*.* 入围业绩要求:近 * 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 * 投资额:不少于 ***.** 万元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业绩;近 * 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矿山修复工程投资额不少于 ***.** 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业绩”。请问投标人提供一个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和矿山修复工程两个指标的业绩,是否满足入围业绩及评审加分业绩要求?请问矿山治理项目是否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业绩?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的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 和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两项业绩指标要求,且相应投资额达到本项目规定金额的,可使用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两项要求,具体认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为准。(*)矿山治理项目如工程内容中包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相关内容,且投资额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可认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业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范围认定,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 ***,*** 页,技术评分标准中 “总承包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两项总分值均为 *,存在明显笔误,请更正。

回复: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中“总承包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已重置,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原招标文件内容:本项目工期要求:***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合同竣工(完工/交工)日期:**********,其中设计总工期日历天,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现更正为:本项目工期要求:***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合同竣工(完工/交工)日期:**********,其中设计总工期**日历天,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人民政府

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珠山大道

联 系 人:唐杰辉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苏通国际

项目负责人:王焕新(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孙佳琪、王立文(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话:***********

真:************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黄古山中路***号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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