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公安局七个基层所队民警危旧住房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5-06
广西/贵港 审批|立项|规划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公安局七个基层所队民警危旧住房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贵港-2026-05-06 00:00:00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公安局七个基层所队民警危旧住房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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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公安

报来《关于审批贵港市公安局七个基层所队民警危旧住房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市公安局基层所队民警住宿条件,同意建设贵港市公安局七个基层所队民警危旧住房拆除重建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贵港市公安局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对现状交管支队一大队,根竹、湛江、东津、木格、东龙派出所,交管支队覃塘大队等七个基层派出所内危旧房进行拆除并重建民警住房主体工程。其中拆除*个基层所队危旧房*栋,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涉及拆除重建住房套间共计***套;重建民警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危旧房拆除工程、建筑土建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安装工程

、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招标内容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本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及招标方式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贵港市公安局七个基层所队民警危旧住房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贵港市公安局七个基层所队民警危旧住房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以上或减少**%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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