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升项目(2026年度)澄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6-05-18
河北/衡水 变更澄清
枣强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升项目(2026年度)澄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衡水-2026-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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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升项目(****年度)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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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现澄清为:
*、有效报价: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没有其他原因被否决,则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其报价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
(*)若投标单位*≤*家的,则全部参与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
(*)若投标单位*<*≤**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报价后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
(*)若投标单位**<*≤**家,去掉两个最高和两个最低的报价后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
(*)若投标单位*>** 家,去掉三个最高和三个最低的报价后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