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柘荣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18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宁德市柘荣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福建/宁德-2026-05-18 00:00:00
福建/宁德-2026-05-18 00:00:00
宁德市柘荣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德市柘荣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宁德市柘荣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出以下补充: 一、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涉及建筑起重机械,根据(建质规〔****〕*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本项目安全员人数修改为:*人【其中*人须为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土建类**证、综合类**证均不得替代**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另外*人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或土建类**证或综合类**证均可】,本招标项目存在危大工程,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附上其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扫描件及其社保凭证扫描件(社保要求同技术负责人)。 二、资格文件十二、其他资料(二)安全员证明材料中的安全员姓名按*个填写。 招标人:柘荣县博鑫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